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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权超生”影响恶劣 从严惩处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特殊人群超生在城乡同时抬头。流动人口超生占违法生育总量的比例较大,党员干部和名人、富人超生虽数量不大,但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对生育政策的炒作造成一定程度思想混乱。

社会上出现所谓“放开二胎”的传闻,引起群众的误解和部分基层同志的疑惑,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

  新华社22日受权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指出,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现实风险。决定还规定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到“十一五”期末,全国人口总量(不含港、澳、台地区)要控制在13.6亿人以内。

  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中共中央、国务院为我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问题作出的第三次决定。

  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风险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风险主要表现在六方面:一是群众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政策内生育水平明显上升。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生的子女已进入婚育期,形成人口出生的小高峰。同时,享受“双独”和部分“单独”政策的第一代近1亿独生子女也已进入婚育期,这种“双峰叠加”的局面将持续十几年。

  三是由于多年来低生育水平相对稳定,部分领导同志盲目乐观、麻痹松懈,加之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时期,认识不够统一,利益调整统筹不够,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

  四是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基层工作薄弱、管理手段弱化、经费严重不足、机构队伍不稳定,导致工作滑坡,超生现象比较严重。

  五是特殊人群超生在城乡同时抬头。流动人口超生占违法生育总量的比例较大,党员干部和名人、富人超生虽数量不大,但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六是对生育政策的炒作造成一定程度思想混乱。社会上出现所谓“放开二胎”的传闻,引起群众的误解和部分基层同志的疑惑,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

  违法生育要征社会抚养费

  决定还规定,“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凡违法生育的,一律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予以公开揭露;是党员、干部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此外,为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决定还提出以下要求:一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适时修订或制定有关法律法规。二是坚持执法为民,实行政务公开,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三是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对违纪违法行政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新华社)

  人口工作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据新华社电22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强调,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中央重大事项督察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将本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向中央作专题报告。

  决定要求,建立健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策与调控机制等,还强调对党政领导、责任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进行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专家说法

  少数富人超生 破坏社会整体公平

  近年来,“名人富人罚着生”的现象似乎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上周,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腾讯网新闻中心联合实施的一项在线调查显示,在7917名志愿参与者中,67.9%的人感觉“现在富人、名人的超生现象相当严重”。

  公务员史先生认为,过去的“超生游击队”主要在农村,而现在的“超生新贵”多是一些成功人士。“少数名人、富人以及领导干部,完全不在乎计划生育部门‘社会抚养费’,更不为孩子出生、成长、教育的花费发愁,他们各有各的理由,各有各的方式,最终达到同一个目标--多生一个孩子。”为了超生,甚至有一些高收入人士,主动上交“社会抚养费”,要求计生人员不予干预。此外,还有以伪造孩子患有先天性疾病的证明,跑到国外或者港澳地区超生,“包二奶”、花钱“买”二胎准生证等等。

  调查中,44.6%的受访者赞同“富人不怕罚,穷人没得罚,计划生育只计划了社会中层”的说法。民众纷纷质疑,难道用金钱就能买到“超生通行证”?有钱就可以违法吗?

  对于名人、富人的超生行为,61.1%的人感觉不公平,“凭什么有钱就能违反基本国策”,49.5%的人坚持认为“生育权面前应该人人平等”。

  调查中33.5%的人认为,“除经济手段外,对超生行为还应有其他处罚方式”。曾经有专家建议对这类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建议引起了广泛争议,许多公众拍手称快,但也有不少人质疑其法理基础和可行性。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是在我国特殊国情下,对公民生育权作出的一种“暂时限制”,是所有公民都要遵守的“社会契约”。违法生育者上缴“社会抚养费”,是控制违法生育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绝不意味着有钱就可以多生。社会抚养费的实质是因违法生育违反了社会契约而受到的经济和道义上的惩罚。“虽然目前少数富人的超生不会对整体的人口控制产生太大影响,但会破坏社会整体公正,加大贫富差距拉开后的社会矛盾,使人们对计划生育的合理性产生怀疑。”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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