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农
河南南阳市某白酒经销公司的招聘条件之一是能喝半斤以上白酒,这道与众不同的“门槛”把前去应聘的一女大学生挡在门外(1月22日《中国青年报》)。
酒量成了求职的必考科目,其中蕴含的歧视色彩自不必多言。
| |
喝酒是我国几千年的传统,所谓“莫酩酊,微醺境界总相宜”,小酒怡情被称为酒文化。而今酒风异化,从怡情养性变成交际工具,从自身喜好变成职业条件。在我看来,这是“熟人社会”的阴影使然。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指出,中国传统社会是个“熟人社会”,人与人之间通过私人关系构成一张张关系网。只有在社会变迁为“陌生人社会”的时候,社会的发展才能依赖于契约和制度。这是法治社会生成的基础。
但众所周知,法治社会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个发展、完善的过程。长期的“熟人社会”难免会在公众的思想深处残留“熟人”的阴影。也正因此,其必然要携带旧有的“交际工具”,异化了的“酒风”即是其中之一。
当原本生活化的喝酒跳出了生理需要,而变成商业诚意度、友情深浅的考验,里面已经掺杂了太多功利的因素。一方面说明人与人的交往还未完全通过制度和规则;另一方面,一些“潜规则”绕过了制度和规则,加重了人们对“关系”的信任甚至依赖。归根结底,是“熟人社会”依然在畸变中延续。
所以,降低酒量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关键在于扭转社会“酒风”。而转变“酒风”,就要依赖法治发展和完善,将人与人的交往建立在制度和规则上,剔除“关系”的功利性。唯其如此,依赖于喝酒的种种怪事才会消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