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天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于世平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关于于世平为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07年1月2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天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于世平为天津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新闻回顾:2006年8月27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免去李宝金天津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06年8月27日下午经表决,批准免去李宝金的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李宝金因涉嫌严重违纪,正在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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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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