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 王兆锋
本报记者 魏皓奋
早报讯构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整个体系建设,一直以来都是代表、委员关注的焦点。日前,记者连续两次采访省人大代表章凤仙时,她都忙着为即将召开的省人大十届五次会议准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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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加快扩大社会保险全覆盖。这是全社会都关注的问题。”章凤仙说。
参保个体户越来越多
家住松木场社区的陈轶萍在四季青开了一家服装店。“每年的收入还算过得去,所以我一开始并没有参加养老保险,”陈小姐这样解释“放弃”的原因,“这是老了以后的事情,就真等老了后再说。”
但在一次同学会上,陈轶萍听说不少同学都买了养老保险。“他们都劝我也去参加。否则等年纪大了后生病,花光所有积蓄,该怎么办?总不能落个老无所养的结局。”陈轶萍上网查找了相关资料后,最终决定参加养老保险。
“不过,直到现在,我除了每月缴纳一定的保险费外,根本不知道我以后每年能拿多少钱,更不清楚计算养老金的办法。”陈轶萍如是说。
章凤仙代表说,越来越多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养老保险,这让人欣慰,“但同时,有关部门还需要继续研究制订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和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等政策。”章凤仙说,研究制订这部分人员的参保缴费和基本养老金计算办法,做好中断缴费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继续工作。
适当提高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章凤仙说,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则要加强稽核。对少报漏报职工收入,隐瞒缴费基数的,一经发现应该严肃处理。
“目前社会上可能也存在这样一种现象。实际已在企业就业,应按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企业20%,个人8%)缴费,可企业偏偏不签订劳动合同,而由职工本人按自由职业的缴费技术和比例(20%)缴费。”章凤仙说,有关部门应特别稽核这样的事情。
同时,在国家财政能够承受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特别是对一些缴费年限短的工伤退休人员,最好有最低保障基数;对低收入人群制定特调政策;对养老金偏低的,根据缴费年限、退休时间等情况设保底数。(2410404)
提案议案回顾
议案: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徐志芳等10名代表提出了关于尽快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的议案。
议案摘要
1999年7月制定的《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对推进我省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近年来,许多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大量招用农民工、临时工、季节工等短期工,不给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对条例进行及时的修改是必要的。
回应
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代表议案提出的有关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的问题、遗属津贴列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的问题、农民工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支付的问题,将督促有关部门作为重点问题加以调研,待省人大常委会修改条例时,建议一并予以统筹考虑。拟将修改《浙江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列入2007年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
官方数据
2005年底,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72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3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45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440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8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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