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诉后,小胡变得更加低调 本报记者 刘燕 摄
本报咸阳讯(记者 刘燕)2006年9月21日,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一学生小胡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在宿舍内不翼而飞。小胡认定电脑丢失是宿舍值班工作人员失职所致,遂将学校后勤集团及学校告上法庭。昨日本是案件正式开庭的日子,但小胡却在两天前突然撤诉了。
小胡:开庭前几天连续失眠
原本信心十足的小胡为何突然撤诉?带着疑问,昨日,记者再次来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15号公寓楼。
与14天前的采访相比,小胡神情黯淡,话语也少了很多,“我虽然一直在坚持,但来自各方面的压力使我到了崩溃的边缘,实在顶不住了才选择了撤诉。”提起撤诉原因,小胡说的最多的词就是“无奈”。
小胡说,开庭前,除了每天紧张的复习准备期末的考试外,他还得抽时间为自己的诉讼找证据,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应付学校各方面领导谈话和家人的劝阻,白天无法集中精力学习,晚上思想压力太重也经常失眠。在开庭前的几天里,小胡更是连续失眠几个晚上,他在反复权衡后,最终在开庭前两天向法院提出了撤诉请求。1月22日,杨陵区人民法院正式办理了撤诉程序。
如果开庭,你设想过最后的结果吗?对于这个问题,小胡低头思考了一会说:“我肯定赢不了。”
同学:能坚持到最后就好了
因为电脑在宿舍内丢失,从去年9月到今年1月的4个月里,小胡找遍了学校各部门以及省教育厅相关部门,一直没有得到答复,无奈下他选择通过诉讼维权,不堪各方压力又无奈地选择了撤诉……“小胡维权事件”可谓一波三折。
对此,不少一直支持小胡维权的同学们感到很遗憾,“已经走出了第一步,要是能坚持到最后就好了”,但大家都很尊重小胡的选择,和学校对簿公堂,对于一个研一的在校生来说的确有些难以承受。也有同学说,小胡从开始就不应该和学校打官司,即使官司赢了,小胡还要在学校呆两年,以后学习、生活甚至毕业后找工作难免会受到影响。
法院:如开庭学生难胜诉
记者从杨陵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了解到,小胡因财物丢失状告学校的案子,既涉及学生与学校这样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又涉及财产方面的民事法律关系,目前还没有类似的案例。此外,小胡的电脑虽然是在学校宿舍内丢失的,但双方并没有建立一种关于财物的保管关系,法律上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除非他有证据表明自己电脑丢失确实是由学校管理失职造成的,否则,小胡的诉讼请求很难得到支持。
采访中,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管理处负责人表示,他们还不知道小胡撤诉的消息,对于小胡提出的能否给其提供一个勤工俭学岗位的要求,学校有关方面还要进行协商。
记者说话
一场众所期待的特殊官司并没有如期举行,“离开庭的日子越近,我就感觉越难,每走一步都如履薄冰,走到最后一步实在走不下去了。”最终,小胡撤诉了,虽然故事的结局出乎大多数人的预料,但这起学生状告学校的事件并没有因为诉讼中途的夭折而终结。
从找证据、寻证言,提交答辩状……第一次经历诉讼的小胡真正体会到了维权成本过大带来的身心俱疲,而事件中,关于学校管理和由此引发的法律盲区,也给我们这些没有经历此事的人带来了更多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