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岁男童吃毛鸡蛋中毒身亡 俩医院救中毒男童有过失
2005年9月7日18时许,来广营崔各庄学校门前,3岁男童因食用毒毛鸡蛋后,经抢救无效身亡。死者家属以医疗事故为由,起诉和平医院、望京医院、华信医院(原名酒仙桥医院)和120急救中心,索赔90万。
昨天,此案在朝阳法院审理。北京医学会鉴定结论,认定为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和平医院、望京医院和120急救中心共同承担次要责任,华信医院不承担责任。
求救第1站
和平医院延误救治时机
在鉴定书上,北京市医学会对4家被告的责任进行了详细认定。结论认定,2005年9月7日17时30分,3岁男童小杰吃了有毒毛鸡蛋,18时被一名过路司机送到了朝阳区和平医院请求救治,但医院以没有小儿科、技术不足为由,没有对小杰进行诊治,也没有帮助呼叫120将其转到有条件的上级医院,而是让小杰的母亲自己送患儿到其他医院治疗,违反了《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院工作制度》、急诊室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延误了小杰的救治时机。
原告说法
医生拦在门口不让我进
对此,小杰的母亲杨代会在法庭上哭着回忆说:“我们抱着孩子求你们救救他,我说孩子吃毛鸡蛋中毒了,可是你们几个医生就挡在门口不让我进,还说‘你走吧’,作为患者,我们只知道去医院,哪知道你们有没有儿科。后来其他中毒的孩子,一个6岁多,一个4岁多,都在你们医院洗了胃,没事了,请问他们是不是儿童?!”杨代会眼睛红肿着反问道。
和平医院的代理人辩解,医院没有儿科,周围居民急诊从来不去他们医院。由于所处位置交通拥堵,如果患者自己打车转院,要比急救车快一倍,他们也没有接到上级通知说应把什么患者送到什么医院,所以不应承担责任。
杨代会说,“对于和平医院的做法,连当时送她去医院的过路司机都看不过去了,司机当时说那些医生‘你们还是不是医生?!还有没有医德’,为此那名司机还特意出庭作证。”
求救第2站
望京医院延误患者救治时机
事发当天18时30分,小杰被母亲送到了望京医院。当时他已神志模糊。望京医院虽然给小杰作了吸氧等初步治疗,但最后还是以没有儿科为由让患者自己转院,可是却不帮忙呼叫120。而且在患者自己叫了120并等待的时候,望京医院给其他中毒患者注射了美兰进行救治,却不给小杰注射。鉴定结论认为,望京医院的做法违反了相关规定,延误了小杰的救治时机。
原告说法 望京医院对我伤害最大
杨代会对这一过程有着痛苦的经历。她在法庭上说:“望京医院对我伤害最大。我的孩子就停在大厅的一张床上,那些医生不管不问。他们说不交钱就不给我们治。当我交了500块钱押金回来告诉医生,我交钱了,赶紧给我们治吧,那医生却说‘孩子心跳正常,没关系’。后来他让我自己打120,我没有手机,就在大厅里跟一位病人借手机打的120。”
而望京医院的代理人先说,因为条件限制,他们不救14岁以下的患者,当时医生一边联系120一边救孩子。被告代理人先说不能给小杰洗胃,因为怕引起呼吸道堵塞。当原告律师反问她为什么给其他患者洗胃时,这位代理人又解释,当时小杰已经上了救护车,所以没洗。
求救第3站
120救护车存医疗过失
事发当天19时8分,120终于来了。但是鉴定书上认定,虽然这辆救护车上按规定没有“洗胃器械”等仪器,但在转送过程中没有仔细观察患儿的病情变化和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存在医疗过失。
求救第4站
华信医院不承担事故责任
19时23分,小杰被送到了华信医院儿科急诊室。当时小杰的瞳孔散大,动脉不跳了。华信医院虽然做了最后的抢救,但于事无补。20时45分,小杰因抢救无效死亡。可在诉讼中,华信医院却出具了两份病例,这被家属认为医院存在伪造病例行为。
最后,医学会依据家属提供的病例鉴定认为,由于小杰送到时已没有获救机会,所以该医院不承担医疗事故责任。在次要责任中,和平医院承担30%,望京医院承担50%,急救中心承担20%。
小杰母亲的代理人认为,小杰的死,作为监护人的家长也有责任,但4名被告应该不是次要责任,而应是主要责任并连带赔偿。
由于双方同意调解,法院宣布择日调解。
信报记者 郭志霞
【新闻回放】
2005年9月7日18时许,朝阳区来广营崔各庄学校门前,数十人食用一小贩所售毛鸡蛋后引发集体食物中毒,一名3岁男孩经抢救无效身亡。此后,小杰父母为此将四家医院告上法庭,索赔金额共计90万多元。
2006年4月,法院以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决卖毛鸡蛋的53岁祁长霞有期徒刑4年半。
(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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