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朋友说,找人交只要10块钱。”“找得到人是可以的。不过我跟你说,找得到人的话,你也要买两包‘芙蓉王’给人家,也差不多。”(详见本报今日第3版)
看到这样的对话,你大概以为这是在菜市场买青菜、在谈一笔业务或者在医院看病后结账的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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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停车违章,个别城管要求私下执法(“如果直接找他的话,罚款价格要少一些”);车主要交罚款,个别城管称可以帮忙打折。于是,关于线外停车就有了100元、50元、30元、15元、12元五种标准。道路违章停车难道就没有一个明确的处罚标准?非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海口市的地方法规已有明确规定。
既然有规定,为什么还出现如此执法乱象呢?最大的可能是个别执法人员从中捞取了好处。“线外停车要罚100元,找我只收30元”,这样的话出自执法人员之口,实在令人吃惊!执法如此不严肃,损害的不仅仅是城管的形象,更有政府的信誉。如果执法也可以打折,那么公正性从何谈起?所以,为了严明执法,对于个别随意执法的害群之马,必须严惩。不能让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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