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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法务部”提“释宪”?张熙怀吁妥善处理

  人民网1月25日电综合台湾“中央社”和《联合晚报》消息,台湾“行政院长”苏贞昌昨天指示台湾“法务部”研究“国务机要费”案声请“释宪”的可能性,台湾“法务部长”施茂林今天表示项目小组正就现有“法律”规范评估,尚未有具体结论。

“国务机要费”案检察官陈瑞仁则呼吁“法务部”应和检察官站在一起,公诉检察官张熙怀直接以“寒心”表达自己的心境。

  据报道,在今天的“2007年台湾国际廉政研讨会”上,苏贞昌指出,台湾“法务部”声请“释宪”有一定的程序,“行政院”会遵照程序进行。台湾“法务部长”施茂林也表示,目前正由“法务部”项目小组就现有“法律”规范评估,尚未有具体结论。

  另外,台湾“行政院”以1996年法检(二)字第二一八一号函示为依据,要求“法务部”尽速声请“释宪”。这项函示指出,现任“总统”涉嫌犯有内乱及外患以外之罪,检察官应暂时签结,等到“总统”卸任后再行分案侦办。

  施茂林表示,他过去担任检察长时就已经有这个函示,当时为整体性论述,显示曾有检察官处理过相关案件,但他并未向苏贞昌报告这个案件的具体内容。

  不过,同样与会的起诉“国务机要费”案检察官陈瑞仁说,“‘法务部’应该和检察官站在一起”,“法务部”是否该受“行政院”指示声请“释宪”,他认为,“法务部”应只向“行政院”提供法律意见,而非直接声请“释宪”。陈瑞仁还说,“国务机要费”一案,只针对共犯提起公诉,并非专对陈水扁一个人,这部分与“法务部”1996年的法检(二)字2181函示,“并不抵触”。

  另外,“国务机要费”案的辩方律师顾立雄,也参加了这场研讨会,但他未对声请“释宪”等情事发表意见。

  另据报道,负责“国务机要费”案莅庭的台北地检署公诉主任检察官张熙怀,针对“法务部”奉命就“国务机要费”案研议是否提出“释宪”,张熙怀今天上午以“寒心”表达他的心境,张熙怀同时表示,台北地院裁定开放阅卷后,检方已前往阅卷,认为包括吴淑珍等被告的事证明确,欢迎被告认罪协商,公诉人的门永远敞开。

  张熙怀表示,公诉检察官前往台北地院论告,是在延续侦查检察官的战线,如今,被告律师团在法庭外的想法,却由“法务部”来奉命对“国务机要费”案研议“释宪”,犹如在征战中,叫他们打退堂鼓,他希望“法务部”能够妥善处理,否则上级长官的作为,定会让基层检察官感到心寒。查看/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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