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1月25日,重庆合川“9·19”杀害警察案主犯李果被执行枪决。2005年9月19日,四川邻水禁毒民警陈一为制止歹徒调戏妇女,拔枪救人被砍死。2006年8月2日,重庆市一中院开庭审理,被告称警察拔枪致矛盾激化,法院认定警察无过错,主犯李果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新闻回顾:缉毒警察制止歹徒调戏妇女
拔枪救人被砍死街头
本报讯(记者 李增勇 通讯员 张海波)25日上午,合川区在塔尔门广场,对30余名嫌疑人及犯罪分子举行了公捕公判大会,震惊合川的“9·19”杀害警察案主犯李果当天执行枪决。
2005年9月19日凌晨2时许,四川邻水禁毒民警陈一(合川籍人)与4名同学在合川区涪滨路一大排档吃完夜宵后正欲离开,旁边的两桌人突然对着3位女孩吆喝:“妹儿,耍一下噻!”见有人调戏女同学,一柳姓同学跑过去和对方理论,双方发生争吵。
对方有人突然拿出砍刀,将柳姓同学砍倒在地。陈一掏出配枪大喊“我是警察!不要乱来!”对方听到反而更加亢奋,冲上去抢陈的手枪,陈多个部位被砍,后在送医途中死亡,配枪也被对方抢走。
该案于2006年8月2日经重庆市一中院认定,主犯李果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李果提出了上诉。在昨天的公判大会上,法院宣布了经高院核准对故意杀人犯李果执行死刑的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