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热线66810222海口1月26日讯(记者 聂元剑 实习生占达青)本报今日刊登了《海口城管违章停车罚款咋没个谱?》,引起了海口城管支队负责人的高度重视。今天上午,海口城管支队负责人韩和定和市临时停车管理办有关负责人林世领,特地就此事向记者通报了处理结果。
乱收费当事人被开除
据这两位负责人介绍,看到本报的报道后,市城管支队和市临时停车管理办当即开会展开了调查,1月23日晚向记者收取30元“罚款”的人是编号为“P10401”的监管队员杨青海,当时值班负责人为监管中队长吴忠谊。
调查人员认为:车主在规定的城市道路停车线外停车属违规停放行为,被拍照贴单后,只用补交12元或15元费用(不同的路段收取的临时停车费不一样,正义路段违章停车应收取12元)。但是,监管队员杨青海却骗记者说,如去市城管支队执法服务大厅交款要被罚款100元,以此让车主找他私了。杨青海趁机叫记者充掉30元的停车费以私了“罚款”,此举属于严重的违规乱收费行为。
有关负责人开会后决定:把杨青海开除出监管队员的行列,对当时值班的监管中队长吴忠谊实行警告处分。对多收取的费用,将双倍返还给车主。
监管队员没有执法权
据城管支队负责人韩和定介绍,道路监管队员不是城管队员,他们只属于泊车管理人员,他们没有执法权,他们只能要求占道违规停放的车主补交相应的停车费。
但是,由于目前在《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临时占道停车违规停放行为处理通知书》上,仍把这些监管队员称为“执法人员”,由此造成人们误以为这些监管队员是城管队员,要补交停车费的行为变成了罚款。
韩和定表示:该通知书把监管队员称为“执法人员”的做法是错误的,这是他们工作中的疏忽,他们将马上纠正过来。
监管队员收停车费有指标
记者今天就杨青海乱收费问题采访了市临时停车管理办有关负责人林世领。
记者问:“杨青海乱收费时,不收现金而只在记者的停车卡里多扣停车费。是不是监管队员在停车费里有提成。”
林世领答:“监管队员在停车费里没有提成,但是,我们对他们规定了收取停车费和销售泊车卡的指标。”
记者问:“为何要给他们定任务指标?”
林世领答:“目的是促进监管队员工作积极性。”
准停路段违规停放交10多元
两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对出现这样的错误向社会公开道歉,并将以此为教训,加强对全体监管队员的教育与培训,避免再发生类似的错误。欢迎新闻媒体与广大市民的监督,监督电话:66699161。
据林世领介绍,依据海口市政府有关文件,市区不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任何情况的违章停车,罚款100元。在允许临时停车的路段,停车不准超过3个小时。停在划定线内主动交费的,按路段不同,收取2元/30分钟或2.5元/30分钟的泊车费;停在线外或停在线内不交费的,按停车3个小时的泊车费收取补交费用,即12元或15元。为方便市民,补交费用可由当班泊车管理员帮忙补交,也可由车主前往城管服务大厅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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