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26日,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总结表彰会在京召开。国防科工委副主任孙来燕、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
会议指出,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历时两年半,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大力支持下,在各军工集团公司和委属高校的积极组织下,实现了预期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和科技人员要继续加强学习,不断强化知识产权意识。
各军工集团公司要建立长效机制,把知识产权列为领导干部学习和后备干部培养的一项重要内容。委属高校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成为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军工企事业单位要将知识产权纳入职工的在职培训,要将知识产权培训作为关键岗位职工上岗的必要条件。要通过制度化的培训学习,不断强化全行业的知识产权意识,为有效开展知识产权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作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杠杆。
要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本单位科研、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实现全过程管理;要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激励政策,兑现对创新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充分调动广大员工自主创新的积极性;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资源,提高科研、生产、经营的决策能力和水平;要将知识产权的产出作为科技成果鉴定验收的重要指标,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推广应用;要加强战略研究,重视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和市场预测,提高自主创新成果的产业化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是要做到组织上的落实,建立完善的保障体系。
各军工集团公司要建立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统筹协调集团公司知识产权重大事项,监督、指导成员单位的知识产权工作。承担国防科研生产任务的军工企事业,必须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机构,明确职责,配备专职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切实加强国防科研生产过程中的知识产权管理。
四是要加强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形成积极的激励导向。
要正确处理激励科技创新和鼓励科技运用的关系,政府宏观管理和市场资源配置的关系,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国防利益的关系,形成积极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着力解决权属界定不明晰、有偿使用不落实等制约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发展的关键问题,营造有利于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的环境。要建立适应国防科技工业特点的知识产权利益分配机制,推动自主创新成果的产业化;要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价值链,促进科研院所、大学和企业的有机结合;要在保障国防利益的前提下,尊重市场机制的客观规律,兼顾单位和个人的利益,从而调动职工和单位的创新积极性。
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张勤在会上传达了吴仪副总理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介绍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情况。
会上,国防科工委授予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等10个单位“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先进单位”称号,授予伍险峰等30名同志“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推进工程先进个人”称号。
来自科技部、财政部和总装备部以及11个军工集团公司、7所国防科工委所属高校、4个地方国防科工办的领导和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共计100余人参加了会议。
(责任编辑:车东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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