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报道 “现在很多人租房子都不签正式的合同,只是有个口头协议,而且绝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租房也可以向房东索要发票,房东拒绝给发票其实是违法的。”在昨天的小组审议会上,市人大代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局长王纪平呼吁,租房人应该提高索要发票的意识,不要让房屋出租人偷税漏税。
王纪平介绍,目前房屋承租人中70%都只是跟房东达成了口头协议,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这其实是不利于房屋承租人权益保护的。从法律规定来说,房东是通过财产租赁来取得收入的,理应缴纳相应的所得税,否则就是违反了税法中的相关规定。但由于绝大部分承租人都没有索要发票的意识,这部分房屋租赁所得税大部分就都漏掉了。
一位代表立刻追问道:“那房东应该去哪儿开发票呢?”“房东应该自觉向税务部门上报自己的出租房所得,由税务部门核算后开具发票。”王纪平答道。“那房东会不会因此提高租房价格呢?”旁边的不少代表都提出了疑问。王纪平笑了笑说“就像你平时买东西一样,商品的价格里面已经包含了税钱,可是你并不会考虑如果没有那5%的税,这个东西的价格会便宜多少,而是只要你觉得合适就会买下来。随着税收体制的逐步完善,今后房屋出租的税额部分也将逐渐包含在公示的出租价格当中,也就是说承租人一开始看到的就是含税的租房价格,你觉得合适就租,不合适还可以再挑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