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三问劳动保险金
建筑行业劳保金重复收缴?
工作人员与领导说法不同?
巨额管理费用在何处?
GUANGZHOUSHILIANGHUI
2007广州市两会
本报讯(记者何达志)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为何要收取2%管理费?每年建设工程数额巨大,留取的可观的管理费用来做什么?昨天上午,广州市人大代表杨锦链等就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下简称劳保金)问题询问有关部门,并就该项收费是否重复收费等提出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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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四个区劳保金重复收缴?
部门回应:纳入全市统一管理
杨锦链代表指出: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建设时,已按主管部门要求,支付了包含劳动保险金在内的工程造价。但市建委去年却另行发文,要求番禺、花都、南沙、萝岗四区的建设单位按建设造价3.04%再缴纳劳动保险金,这种重复收费有何依据?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回应:“这不是重复收费。”广州市建筑行业劳保办公室主任孙爱宾表示,从1996年开始,广州市老八区包括从化、增城市都实行劳保金统一管理,但番禺、花都、南沙、萝岗四区不在此列,去年市建委发文,其实是把这四区也纳入劳保金统一管理范围,以减少城市行政的运行成本,并未多收费。
二问:下属与领导说法不同?
部门回应:“要怪领导没培训好”
杨锦链说:“我打电话咨询,你们的工作人员告诉我,工程造价内的劳动保险金和番禺等四区单独收取的劳动保险金是两笔不同收费。这和在座领导解释怎么不一样?”
回应:“工作人员的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实际上劳动保险金就是这么一个收费,一个费率,全市统一管理。”林波说,劳保金办个别工作人员的这种说法很不负责任,“要怨领导没有培训教育好工作人员”,回去要好好整顿。
三问:巨额管理费用在何处?
部门回应: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收取建设项目劳动保险金后,需按总额的2%扣除管理服务费。为此,杨锦链问,巨额管理费用在何处?
回应:林波表示,2%的管理服务费是上缴财政局,列入政府预算,然后反拨给各个区建设局解决人手不足、办公费用不足等问题,目前市建委正和各个区的建设局研究在此项管理费中拿出多少作办公费用。
询问结束后,杨锦链表示对答复“没有不满意”,但对劳保金问题会继续保持关注。
图:
市人大代表杨锦链表情凝重,等待相关部门的回答。
本报记者 卢汉欣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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