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某政协委员拿出提案,建议用制度规范医疗“红包”行为,建立“红包”上交制度,医院可将“红包”部分返还医生,作为奖励。北京市卫生局及多数卫生界委员对此持反对意见。
网友 IP:218.3.161.*
如果医疗“红包”可以当奖金提成,那小偷偷的钱物也可以上交以后拿提成了,把没有道理的事当正事提出来,真是荒唐得可以!
网友 IP:122.4.193.*
什么样的红包该收?对医生来讲,患者痊愈以后送的红包该收,这表达了患者的一份感激之情。
在此之前的红包绝对不该收,这时的红包是医生对患者额外的掠夺,是医生良知缺失的表现。
网友 IP:124.234.135.*
此事有提案的必要吗?收红包违反职业道德, 此事不必讨论。
网友 IP:222.138.170.*
这样,很容易造成收“红包”的合法性,势必导致更多的向患者索要“红包”的行为。到那时,本来就怨声载道的医疗腐败将更加猖獗。
网友 d9shijuesheji
明摆着收受贿赂,还美其名曰什么“红包”,应该叫“黑钱”!
网友 IP:221.238.235.*
我是一名医生,虽然医生的付出与收入不成比例,但我不同意收受或变相收受红包,这是对这一神圣职业的亵渎。我们的价值应该得到体现,但不是这种方式。
网友 IP:222.134.30.*
我是一名儿科医生,从来没人给我红包。我倒是因为老人和亲戚住院,给外科大夫送过五六次礼物和现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