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月28日电(记者王骏勇)江苏一名患者在接受“黑诊所”里的“土医生”治疗后非但没治好老病,反添新伤。江苏徐州丰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结这起医疗纠纷案,依法判令“土医生”王某赔偿患者张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近6000元。
2006年4月,50多岁的腰椎间盘突出症患者张某听信传言,到没有行医执业资格证书的王某处治疗。王某为其进行臀部肌肉注射后,张某突然感觉右腿下半部麻木,后来更是严重到难以抬腿。
张某的病情后经正规医院诊断为右腓总神经损伤,共住院9天。徐州市医学会专家会诊后认为,“局部注射是造成右腓总神经损伤的常见原因”。
丰县法院查明,王某无医疗机构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其进行的诊疗活动属于非法行医。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的“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王某在无行医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对患者进行治疗造成损伤,应承担90%的主要责任;而张某明知王某系非法行医,仍让其治疗,应自行负担10%的民事责任。
(责任编辑: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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