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将被告人带上来!”审判长厉声宣布。
三个穿着黄色囚衣的男人,戴着手铐,昨天被押上了昆明中级法院的审判庭。其中一位就是人称“毒枭之王”的A级通缉犯韩永万,对其通缉悬赏金达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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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5年来,韩永万藏匿于“金三角”地区从事毒品交易,多次由境外组织大宗毒品贩运至我国境内。2005年9月底,在中国、缅甸、老挝和泰国四国禁毒部门的联手打击下落网,被控犯有非法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罪。
在昨天的审判庭上,韩永万当庭翻供,抵死不肯承认自己走私、贩卖或者运输毒品。辩称自己在缅甸投资,不知道为什么就在那里被抓了。韩还说:“我没有做任何对不起国家、人民的事情,我请求法院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公正地裁判,宣告我无罪。”而之前,他曾承认自己参与了公诉机关所指控的三宗犯罪。
庭审从早上持续到下午,由于案情重大,昆明中院将择日宣判此案。
韩永万三宗罪
涉毒近800公斤
第一宗:2001年2月初,韩永万指使杨新能、杨清效,将186公斤海洛因藏在白糖内,于同年2月13日从芒市运往昆明,途经木康检查站时被公安民警查获。杨新能、杨清效后来被判死刑。
第二宗:2004年6月至8月,韩永万从境外组织了206公斤海洛因,交于段必武藏于中空的柚木里运输,再次被公安民警查获。
第三宗:2005年8月,韩永万安排韩啟繁,将383.35公斤海洛因交他人贩运,当年9月被中缅警方联合查获。《云南信息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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