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矛盾和纠纷是此次市“两会”上众多代表、委员关注的话题。市司法局昨天透露,今年本市将出动1000名专职调解员,全力解决物业矛盾纠纷。这些专职调解员全部由专家、律师和志愿者组成。
近几年,有关物业的矛盾纠纷越来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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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本市一些区县如东城区已成立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由律师介入对矛盾进行调处,得到了群众认可。
保护业主小区广告收益权
小区楼体上、外墙上、电梯里,随处可见广告招贴画。但是,作为业主,您分到收益了吗?政协委员李子华提案呼吁有关部门,制订相关政策制止物业公司这种侵占业主利益的行为。
李子华认为,从法律上来看,广告收益应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管理,但北京目前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不足15%,而且作为一个议事机构,业主大会也没有能力和精力掌管。由于权利主体的缺失导致业主无从行使权力,这笔收入大多落到了物业公司手中。
李子华建议政府部门采取以下措施维护业主利益: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定期公示已签订广告合同的内容及金额;明确物业管理企业应获得的招商报酬在广告收益中占的比例,兼顾物业公司的利益。RJ173委员建议
成立专门机构解决物业纠纷
“这么多的物业纠纷,不能一出就上法院呀。”市政协委员强磊提案建议,尽快制定解决物业纠纷的简易程序或成立专门机构。
强磊分析,物业纠纷涉及到业主与开发商的矛盾、小区停车位问题、物业管理费和供暖费收缴等多种矛盾,法律关系复杂。如果走法律程序,一般诉讼时间较长,诉讼成本较高。
强磊认为,物业纠纷从发生到法院审判缺少一个中间环节,那就是调解。“国外的物业纠纷也很多,但只有1%左右最后起诉到法院,绝大部分都通过调解方式解决了。在我国,交通、民事、劳动纠纷都有调解机构,物业纠纷也完全可以设置调解机构,这个机构应设在街道或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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