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贵阳市小河区消费者协会昨日向消费者提示:消费者在年末消费高峰时要提防五种发票陷阱。
这些陷阱表现在:
一是发票上以字母或代码代替商品名称,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无法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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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商家借口没有发票,要求顾客一段时间后再取,以避开退货时间。对此,消费者应要求商家开出证明,写清购买日期和未能拿到发票的原因,并加盖商家公章;
三是商家声称已经提供优惠,消费者若再索要发票,则要自行承担税金。这不过是商家逃税的伎俩,消费者切勿上当;
四是发票或收据上不盖公章,或签章与店名不符,消费者索要票据时务必认清;
五是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处理品才不负责“三包”,而商家常声称“降价、打折商品售出一律不退”并不提供发票,消费者必须认清商品是否属处理品,如是非处理品都应有“三包”服务及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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