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伟)本报昨日刊发了《救同事算不算见义勇为》讲述为救同事一小伙被砍20多刀,老父亲为儿讨说法的事情。昨天,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跟踪报道,西安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对此做出了解释,马飞救同事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
见义勇为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该中心的法律工作者王峰先生在仔细研究了事情材料后提出了他的观点,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法定职责或者特定义务之外,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死扶伤的行为。”马飞是不是见义勇为必须符合这三个条件,(1)是不是在自己职责和特定义务内。马飞在事件中没有必须帮助张华的义务。(2)是不是在公共利益和他人人身安全受危害的情况下。当时同事张华被歹徒抢走手机,并被对方殴打。而此时马飞如果不上前营救自身并没有危险。(3)必须是在制止犯罪行为。持刀歹徒抢手机,殴打同事应该认做是犯罪行为。从公安机关把这个案件以刑事案件立案也可以看出。
与是不是同事没关系
王峰先生认为,见义勇为的认定和两个人是不是朋友或者是同事没有关系。不过认定见义勇为行为,需要到相关部门按照一定程序办理,首先要去案件发生地派出所开证明材料,然后经过社区以及街道管理部门的审批上报,最后获得区以上政府颁发的证书,没有医疗保险的社会人员(像马飞这类)才有资格获得见义勇为奖励基金。根据法律赔偿原则,犯罪行为人是第一责任人,那十几个持刀歹徒如果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马飞家属可以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主张自己的4万多元医疗费等费用。另外在案件最后没有侦破的情况下,作为受益人的同事张华就成了第二责任人,马飞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负担一部分的赔偿责任。考虑到马家在农村生活困难,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如果进入法律诉讼程序,他们可以免费法律援助。
救同事算不算见义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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