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15前解决开瓶费(百姓关注)
本报讯 记者焦艳玲报道:酒店禁止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的问题,近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日前,北京市消协秘书长张明透露,北京市消协的下一个攻坚目标是餐饮行业的“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的行规问题。
今年1月10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市消协或消委会首次发表联合声明,抨击餐饮行“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收取开瓶费”的所谓行规。随后,南京、北京怀柔区、乌鲁木齐、银川、苏州、贵州省等地纷纷叫停餐饮业“谢绝自带酒水”的霸王条款,并对开瓶费说“不”,明确收开瓶费为乱收费。
张明还透露,目前,北京消协正在与相关行业进行谈判。他认为,酒店禁止自带酒水的不公平行规源于餐饮业的酒水暴利,是为了强迫消费者消费酒店里的高价酒水。以行业联合或酒店之间相互串通的方式,单方面做出不合理的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涉嫌行业垄断和价格联盟。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认为:“酒店不应收取开瓶费、服务费。酒店的服务都在饭菜的价格里,如果卖饭菜收费,还要收服务费,再收所谓的开瓶费,层层加价,就违反了我国《价格法》的规定。”
(责任编辑:魏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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