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阜新市委书记王亚忱资料图片。
据新华社电 辽宁省阜新市原市委书记王亚忱在退休后经商,不料卷入一场官司。日前,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亚忱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王亚忱曾任阜新市委书记,1996年退休。王晓军是其长子,一直经商。2001年,高文华(另案处理)等人以双龙公司名义开发建设“阜新商贸城”项目。2002年,王亚忱以顾问名义进入双龙公司。不久,王晓军成为双龙公司董事,王亚忱成为项目总指挥和财务总监。2002年3月,双龙公司更名为华隆公司,高文华担任董事长。2004年以来,王亚忱父子与高文华产生矛盾,案件浮出水面。2006年10月,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王亚忱、王晓军、于雅君、曹裔睿在申请华隆公司登记过程中,使用虚假证明文件,采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王亚忱利用华隆公司的副董事长王晓军的委托代理人、华隆公司阜新商贸城建设总指挥的身份,全权处理华隆公司各项工作的职务之便,采取欺骗侵吞手段,将华隆公司的财产非法划到以王晓军等3人名义成立的另一家公司中。这些财产已脱离华隆公司控制,并被王亚忱实际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
法院最后认定,王亚忱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王晓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于雅君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曹裔睿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这4名被告还均被判处了罚金。在对王亚忱等宣判的当天,丹东市振兴区法院还对举报王亚忱的高文华另案作出了一审判决:高文华犯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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