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07年将在全市建立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以救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经常性捐助、慈善救助、结对帮扶等社会帮困为补充,各项优惠政策为配套的新型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这是记者今天从省民政厅获取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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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实行农村低保
根据省政府的部署,我市将把农村特困救助制度全面过渡为农村低保制度。其中,三县农村低保制度,低保标准暂定年人均860元,年人均补差260元以上;城区农村低保制度,标准暂定为年人均1200元,年人均补差约600元。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合肥市将在今年上半年进行一系列的摸底工作,明确保障总体人数和范围。
据了解,全面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前一阶段是我市2004年全面建立的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2004年对33147名特困户按年人均130元的标准实施定期定量救助。2005年,我市将农村特困户救助标准提高到年人均200元,这为2007年我市全面进入农村低保制度奠定了基础。
五保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
据了解,我市将集中供养和集中居住的五保户纳入当地的城市(镇)低保,其中三县集中供养和集中居住的五保对象4153人,全额享受现行标准,为月人均150元至160元;城区农村五保对象1696人全部纳入城市低保,全额享受现行标准,为月人均260元。目前各城区五保户的转户并纳入城市低保的工作已基本完成,三县计划在2007年底前完成。
记者获悉,在今年1月份,我市确定了当地五保户的供养标准,其中长丰、肥东、肥西分别为1330元、1460元、1460元,城区散居五保户的供养标准不低于1500元。同时,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我市将逐年提高五保供养标准。
“515”工程顺利实施
从2006年起,我市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515”工程,即用5年时间,筹资1亿元,加快农村五保老人之家和敬老院建设,整体实现我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和集中居住率达到50%以上的目标。
据悉,该工程首批建设补助资金1180万元已下发,全市共有21个敬老院列入首批试点建设项目,其中3个敬老院已建成并入住五保老人。
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
我市三县目前已全面建立农村医疗救助制度。2006年全市共投入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41万元,救助71292人次。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记者陈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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