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位民工为了讨薪,天天在欠他们工资的公司里等着。记者 许卓恒 摄
本报讯 (通讯员 王鸿辉记者洪光豫)昨天下午,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与杭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干警一道,来到位于建国北路的杭州典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发出了《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限令该公司负责人下周一前到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就涉嫌拖欠外来务工人员工资一案接受调查。
事情的缘由要从杭州酷比龙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的装修工程说起。
2006年杭州酷比龙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将营业场地的装饰工程交由杭州典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总承包,但当时双方未签订有关装饰承包的协议。
据杭州典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介绍,两家公司结算工程款时产生了很大分歧。杭州酷比龙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认为工程总价款应为240万元,而杭州典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认为工程总价款为526万元,除去已经支付的240余万元,还应支付280余万元。
没有拿到预期的工程款,杭州典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开始拖欠外来务工人员的工资。经初步调查,其目前涉嫌拖欠民工工资52万余元,涉及民工156人。
但是,在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调查取证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拒不予以配合。
对此,昨天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向杭州典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责令公司限期提供支付职工工资的凭证等资料,如果该公司拒不配合,将给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同时,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介入调查,一经查实有违法行为,将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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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纠纷不应殃及民工
在建筑、装修等行业,经常会发生建设单位(业主)和施工单位之间的工程款纠纷。按说,这样的纠纷,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许多施工单位,作为追讨工程款的一方,经常会有意无意拖欠工人工资,以此来要挟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
杭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负责人表示,这一做法不可取。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行业劳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法人作为合法用工主体,对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劳动用工、工资支付负责。每年春节前,无论工程是否完工,职工工资都应全部结清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