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宗衡主持召开市政府四届五十三次常务会议
2007年政府立法侧重民生
本报讯 昨天下午,市长许宗衡主持召开市政府四届五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市政府2007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等议题。
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法制部门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了《深圳市人民政府2007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会议原则批准了该立法计划。根据这一计划,2007年拟完成10项法规草案、制定10项规章,并启动一系列法规规章的调研论证,适时提交审议。构建和谐社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和发展模式转变、推进自主创新等方面将成2007年政府立法工作的重点。在立法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构建和谐深圳方面,今年拟完成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物业管理条例、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及保险快速理赔规定、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制定或修订;在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方面,今年拟完成制订或修订城市规划条例、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用水节水办法等法规规章,并抓紧调研论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管理规定等立法项目;在促进体制机制自主创新方面,今年将草拟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文化产业促进条例、高新技术产业带条例、企业信用征信和评估管理条例、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相关法规规章。此外,政府采购条例、绩效审计条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法规规章今年也列入重点研究制定立法项目中,以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与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会议还研究审议了《深圳市高等学校“鹏城学者计划”实施办法》。会议认为,培养和引进高水平学科带头人是高等学校学科建设的关键环节,制定该实施办法,对于加快深圳高校学科建设、提高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进一步吸引高端人才、形成吸引人才“洼地”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原则批准实施办法,并要求有关部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推出。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在去年以来开展的财政专项资金清理整合以及专项资金银行账户清理工作的基础上,改革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的模式十分必要。此举对于改变大量专项资金闲置状况,确保统筹调度、合理利用专项资金支持我市经济发展、集中财力办大事具有重要意义,必须切实加以推行。会议还研究审议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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