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正当理由、超过执行期限的案件和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法院将可能更换承办人。这是记者昨天从本市法院院长工作会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2006年全市法院系统共执结案件109157件,执结标的金额380.16亿元,同比上升21.26%和24%。
据悉,今年法院还将探索与银行、工商行政管理、房地产管理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对被执行人在融资、经营、注册新企业、投资等方面进行限制或禁止,威慑被执行人,促进案件执行。同时,探索建立法院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之间的信息通报机制,将执行工作纳入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核目标,建立协助执行网络,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
秦正安还透露,今年还要规范执行行为,健全执行复议制度,对案外人执行异议、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等作出的裁定不服的,试行由上一级法院复议;探索承办人更换制度,对没有正当理由、超过执行期限的案件和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案件,更换承办人;规范强制执行措施的适用,市高级法院适时出台规范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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