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王予实习生张龙娇)昨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的缴纳方式从“预征”改为“清算”。记者了解到,全省地税系统已展开房地产企业摸底。
省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摸底主要是摸清符合清算条件的已竣工房地产项目的数量、销售价格等情况。
实行清算征收后,土地增值税按每个房产项目销售价格减去土地购置、建筑费用及各种税费之后的30%-60%征收。
对开发商而言,若成本控制得当,实际应纳税额可能会比“预征”还要少,对房价影响不大。
据悉,去年我省土地增值税增幅达130%,是我省增长最快的一个地方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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