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严珑实习生胡晓亮钟静江海燕)公司经营不善,岂能将损失分摊到员工头上?昨日,通过律师说法,装修公司相关负责人认识到此举欠妥,并承诺4天内支付拖欠的全部工钱。43岁的李运涛是咸宁崇阳人,带着3名老乡在武汉做装修工。
2004年5月,他与通山人马良波合作,组成了一个小装修队,挂靠湖北冯佳装饰装修公司。去年10月份,双方合同期满,但公司有2.33万元人工费仍未结算。他们多次催要,相关负责人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推托。“公司经营不善,是公司自己的事情,我们出力打工,流汗挣钱,怎能把损失分摊到我们头上呢?”李运涛气愤地对记者说,公司负责人近日告诉他们,若坚持年前结算,只能按总额六折结清全部费用。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湖北冯佳装饰装修公司财务负责人冯爱华,他承认提出过“六折结算”的想法,但强调是因为公司资金紧张,而李运涛又不断逼要,公司无奈之下才出此下策。他还称,作为公司员工,应该分担公司的压力。李运涛等若等到年后公司资金宽裕了再结算,可仍按全额支付。公司经营不善,员工是否有义务“分摊”?对此,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陈俊律师认为,李运涛等人与装修公司的债务关系和金额明确,该公司应及时足额支付。装修公司以资金紧张为借口,强将经营风险转给员工,此举违反了劳动法。李运涛等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记者将律师说法转告冯爱华后,冯表示要向领导请示后再回复。约1个小时后,冯致电记者,称公司意识到行为欠妥,已通知李运涛等人前往协商,并承诺4天内支付全部的2.33万元工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