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超12万元如何报税?
可到办税窗口申报、邮寄申报,也可委托中介机构或他人代理,或由单位代为报送
本报讯自今年1月1日开始实行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以来,为尽可能地方便纳税人进行申报,市地税局所属各区地税局、稽查局纷纷深入大型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和高收入人群集中地区,为纳税人提供纳税申报培训,接受企业咨询,并现场接受企业符合条件纳税人的纳税申报。
“自行纳税申报直通车”开进大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全部应税所得达到12万元的,不论是否已由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或是纳税人自己已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纳税的,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必须再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根据规定,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纳税申报,既可以采取邮寄申报方式,也可以直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或者本人签名后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理申报。
税务部门特别提醒纳税人,如果由代扣代缴单位代理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由于单位很难掌握纳税人工资、薪金以外的收入,如稿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所以纳税人应在申报表上主动填写这些所得,并认真负责地签上自己的名字。否则即使申报了也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为了尽可能地方便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连日来,市地税局和所属各区地税局、稽查局纷纷深入辖区企业,主动上门宣传培训、上门设点接受咨询、上门发送纳税申报表和税务专邮、上门回收申报资料等方式提供全程零距离纳税服务,并在纳税人相对集中的大型企业和地区开行“自行纳税申报直通车”,设点现场接受纳税申报。
多举措服务自行纳税申报
为了方便我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今年以来,市地税局采取了多项服务措施,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掌握自行纳税申报的内容、程序等事项。
通过多种方式将适用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的申报表发放到方便纳税人取用的场所,如挂到深圳地税局网站、摆放在办税服务厅、送到高收入个人较多的单位等等,方便纳税人领取申报表。
在办税服务厅设置专门接受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申报的窗口,或者放置简易快捷的接收纳税申报表的设施,方便纳税人报送纳税申报表,同时,设立专门受理申报补税的窗口,为申报补税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明确规定纳税人可以自行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也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可以由用人单位(扣缴义务人)代为报送纳税人填写签名的《纳税申报表》,也可以使用市地税局印制的专邮信封进行邮寄申报。
尽快为自行申报的纳税人按人建立个人档案,通过汇集相关信息,实现对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实施动态管理和提示服务。
在深圳地税局网站(www.szds.gov.cn)和咨询电话123662提供专门的咨询窗口和热线,及时为自行申报的纳税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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