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笛(中国日报特稿)
你知道购买靴子之前应该先试穿吗?这种本应是常识性的东西却出现在欧盟的法律条文中。英国一家智库机构日前公布的研究结果表明,欧盟在过去10年里批准了大量不必要甚至荒唐的法律文件。
英国智库机构“自由欧洲”的研究表明,自1957年欧共体的前身成立至今的50年间,欧盟通过法律文件66.7万页,加起来重量超过1吨,铺开后长度超过120英里。这其中仅26%即17万页至今仍有效力。
在至今仍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条文中,不乏无用而荒唐可笑的规定,比如要求教师评估学生吵闹程度,要求高空作业中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不得使用梯子。
1999年,欧盟通过了长达50页的立法,指导人们如何使用安全套。还有一项规定是关于惠灵顿式长靴的,美其名曰“欧盟关于个人防护品的指导说明”,被翻译成10种语言,长达24页,甚至连购买前先要试穿这种常识也出现其中。
据“自由欧洲”去年10月对英国公司的1000名首席执行官进行的调查显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人认为,企业为执行一些毫无意义的法律规定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远远大于其益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