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沈宫石)新年伊始,芜湖市出台一系列举措,废除针对农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限制,切实保障农民工权益。
该市要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向农民工开放,设立农民工服务窗口,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并按规定落实扶持政策。
将进城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养老保险范围,在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高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水平。制定适应农民工就业特点的工伤和医疗保障办法,将劳动关系比较稳定的农民工纳入企业工伤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对在采掘业、建筑业等高风险行业工作的农民工,全部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对流动性大的农民工,通过“当期缴费、当期享受”的办法,保障其工伤保险待遇。建立企业工资支付监控、工资保障金、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制度,首先在建筑业等欠薪高发行业内实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加大处罚力度,除责令其在限期内支付拖欠工资报酬外,还要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农民工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