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骑电动车被汽车撞伤住院治疗,交警做出事故处理后,电动车被拖往停车场。昨(5)日,伤愈后的李女士到停车场取电动车时,被告知停车费一天5元,“我要交600多元才能取车,太贵了!”而停车场称,收费可以“打折”,但拒不出示任何收费证件。
]]]事件
停车135天每天收费高达5元
“你的车是去年9月19号送来的,我先算一下。”昨日下午,记者陪同李女士来到位于锦华路东光加油站旁一停车场取车,一姓孙的工作人员用计算器算了半天,抬头说:“停了135天,5元一天,一共是675元。
”李女士听得目瞪口呆,“咋那么贵哦?我开始想最多100元。”“我们就这样收的,贵啊?你的车掉了,我们还要赔得嘛!”
李女士红着眼说,“我爱人去世了,只有一个儿子,我在小馆子里帮人做工,确实没那么多钱,能不能少点嘛?就给100嘛……”李女士声泪俱下说了好一会,工作人员叹了口气说:“100元不可能,给你打5折嘛,才300多。”“真的没钱,我现在还是残废。”此时,工作人员显得有些不耐烦:“我做不到主,领导不在,那你明天来取嘛!”无奈,李女士只能选择离开。
“你咋不早点来取车?”记者问。“我先住院,出来又要办各种手续,没时间。”李女士告诉记者,去年9月19日晚上,她骑电动车经过成仁路口时,一辆轿车从后面撞了上来,李女士头部着地,重重地摔在地上,120迅速将其送到医院。经检查,李女士颅内出血,住了近两个月的院,还被鉴定为10级伤残。其后,由于事故涉及保险公司赔偿等一系列手续,李女士一直没有时间取车,直到上周五,才叫朋友帮忙问了一下,“当时朋友说要600多元停车费,我简直不敢相信,咋可能那么贵嘛!”
]]]对话
停车收入自得看证要等领导
该停车场的周围全是工地,路口竖着一个很高的牌子,上面的白字已掉了一大半,只有“停车场”3个字格外显眼,记者仔细辨认模糊的字迹,看到上面写着“交警三分局事故停车场”,场内停着约三四十辆撞伤的汽车,有些车停放时间太长,破旧不堪,角落里还停着几十辆电动车。李女士走后,记者再次询问该工作人员,但她称自己是“才来的”,说了很多“不晓得”。
记:停电动车按天算啊?
工:是啊!
记:我看一下你们的相关文件和《收费许可证》嘛?
工(端详记者半天):领导不在,我没有。
记:这个价格是物价局定的还是你们自己定的?总有个依据嘛。
工:我是才来的,不晓得。记:停汽车又咋收费?
工:4个小时3元。
记:计时啊?
工:是。
记:停车的收入是你们自己的?
工:是。
记:你们一个月要接好多车?
工:不晓得。
……
]]]调查
停车按次收费一天只要8角
“停3天就要50多元啊!相当于一些小区一个月的停车费了。”来此取车的杨先生也感叹“确实有点贵”,他说,不知道对方收费的标准,也不知道是否合理,只有停车场说多少,就交多少。
交警:不知情也不参与
随后,记者找到了交警三分局事故大队的梅警官,“我们事故车是停到那个停车场。”他说,事故车必须要有一个指定的停放地方,该停车场对事故车保管得比较好,但对于具体的收费标准,三分局不知情也不参与,“那是他们的事情,按国家标准收嘛,是好多就好多,我们不管这些。”
物价局:没证不能收费
电动车5元一天,是否合理?记者又来到成都市锦江区物价局管理科,一姓夏的工作人员称,停车收费必须办理《收费许可证》,但还没听说有“电动车5元停一天”的说法,“按规定,电动车都是按次收费,一次4角,12小时以内算一次,一天就是8角。”
接着,他又查阅了最新的《成都市机动车非占道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该停车场属于待建工地的露天停车场,应按“政府定价”进行收费,工作人员解释说,“这个定价有两种情况,一是计时收费,但必须要有电子计时系统,不能人工计时收费;二就是按次收费,停6个小时2元,一天就是8元。”他还强调说,以上的标准,必须是办理了相关《许可证》才能收取,如果没有证,根本就不能收费。
早报实习记者李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