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6日上午,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在会上指出:“我们谈到的命案必破,不是在追求命案必须要破,我们讲的是在公安机关存在的保一方平安的角度上。这三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全国各地有1785起实现了命案必破,还有很多个别的地区,像江苏省的如皋县连续15年实现命案必破,还有些地方公安机关连续三年、四年命案必破,连续两年的就更多了。
余新民认为,所谓命案破了的标准,就是犯罪事实已经查清楚了,命案中的犯罪嫌疑人已经确认并抓获,有证据证明犯罪人进行了犯罪。这个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应当受到法律的追究。破案以后,公诉案件必须要进入诉讼环节,移送检察机关提起诉讼,人民法院要进行判决。大家知道,我国任何人违法都要判决有罪,法院判决最后会作出有罪判决,公安机关在这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一是在内部加大科技力度。二是每个侦查人员、每个技术人员、每个办案人员都要提高破案能力。三是提高办案水平,防止办案质量不高,确保证据确实、充分。违法办案,将受到党纪、政纪直至法律的追究。
2007年2月6日上午,公安部在亚洲大酒店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6年全国社会治安形势暨公安机关开展侦破命案工作有关情况。发布会将由公安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主持,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将作现场新闻发布。(唐佳蕾)
(责任编辑:李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