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公益性岗位新增安置1万人
目前,全市尚未安置的“4050”人员还有1.3万人,需要援助的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单亲母亲家庭等九类困难群体还有10406户、11548人。这些困难人员虽然数量不多,但安置难度依然很大,今年本市将加大援助力度,年内基本解决这些人员的就业问题。
今年要增加居家养老、日报晚报投递、邮政进社区、再生资源回收和城市清洁五大类公益性岗位,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比例,调动开发公益性岗位积极性,预计新增安置困难人员1万人。鼓励公益性公司走市场化发展道路,增强实力,对扩大安置规模的给予重点支持。实施岗位补贴政策,对服务型企业招用就业困难对象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除按现行政策给予不超过三年的社保补贴外,再按照所招用人数和每人每月给予工资性补贴;对非服务型企业招用困难对象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用人单位每人每月岗位补贴,期限1年。
今年要将劳服企业的认定范围划归在小企业范围内,将劳服企业的规模界定在企业年销售额在3000万元以下,从业人员300人以内。劳服企业的新增就业岗位主要用于安置下岗失业人员,比例不低于60%。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对企业派遣岗位、订立劳动合同、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享受优惠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套领补贴资金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三项举措安置企业富余职工
整体安置分流困难企业职工政策,是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的有效途径。今年本市将通过三项举措安置企业富余职工。
一是企业要积极变现土地和其他有效资产,优先用于安置职工。变现资产不足以安置职工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筹集,市再就业资金按规定给予补贴。保障离休干部待遇,对已退出和列入退出计划的市属三类企业,市政府补贴的每人6万元离休干部管理服务费,在今年3月底前一次性划入集团公司指定的财务专户。对计划外破产企业和退出市场企业,转移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市再就业资金按照人均6000元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金补贴。企业全部变现资金和经济补偿金补贴之和,不足以支付安置职工费用的,市再就业资金按照全部人员总数,给予人均2000元的补贴。为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对已退出的困难企业,经重新审核后符合规定的,按照人均2000元的标准追加补贴,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支持区县属困难企业整体安置职工,根据区县财政状况,按照市属企业补贴标准,市再就业资金给予70%-90%的补助。凡职工债务不能一次性了结,经济补偿金不落实的企业不能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二是退休人员要全部进入托管中心,切实保障其各项待遇。原享受大病统筹医疗保险和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自今年1月1日起统一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托管中心应及时为其办理相关手续;“4050”人员由行业托管中心负责管理,组织再就业培训,开发适合他们的岗位或安排到公益性岗位,鼓励灵活就业,再就业资金给予社保补贴,补贴资金直接划入社险账户,个人应承担部分由托管中心按月代缴;“4050”以下的人员由行业企业积极为其开发就业岗位,通过转移劳动关系、自谋职业、组织起来就业、参股经营等渠道予以妥善安置。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举办专场招聘会,提供免费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促进转移或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实现再就业。
三是严格规范操作,履行民主程序。各集团公司要搞好资金测算,统筹安排,制订退出计划,严格掌握退出企业的条件,不得随意突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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