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我市相关部门了解到,前一段时间我市已经出台有关办法,筹措资金开始建设廉租房。
1月21日全市住房建设工作会议宣布,从今年开始,市政府每年将通过财政投入等方式筹集资金,专项用于解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年均可支配收入线以下的2.77万户中不属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且无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夹心层”居民家庭的住房问题。
1月22日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公布了《青岛市本级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对建设租赁房的资金来源进行了明确。按照该规定,廉租房资金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渠道筹措的原则。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一)按规定比例从土地出让净收益提取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二)按规定比例从直管公房出售收入中提取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三)按规定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专项资金;(四)社会捐赠的资金;(五)市财力安排的专项资金;(六)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记者夏修开责任编辑:亦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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