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征土地使用税对房价影响有限
每平方米年税额在原规定基础上提高两倍,首次将外资企业纳入征收范围
记者从国税总局了解到,我国将严格控制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项目,对属于越权减免和不符合减免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的通知》,对税额幅度调整事宜作出具体部署。自2007年1月1日起,我国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在原规定基础上提高两倍,即大城市由0.5元至l0元提高到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由0.4元至8元提高到1.2元至24元;小城市由0.3元至6元提高到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由0.2元至4元提高到0.6元至12元。
通知要求,税额幅度原则上应在2006年实际执行税额幅度的基础上提高两倍。多年未调整税额幅度的地区,调整的力度应大一些。毗邻地区在制定调整方案时,要注意沟通情况;经济发展水平相近的地区,税额幅度不应相差过大。要使税额幅度能够客观地反映本地区经济发展程度和地价水平。
对于这一旨在从严征收土地税的通知,富阳(中国)控股认为,由于前期适用税额都是在当初的市场和经济条件下制定的,税额显然已经偏低。而这一《通知》与刚从2月1日开始的全面严格清算土地增值税,都成为了今年政府着力落实宏调政策的措施。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调整不会对房价产生根本性的影响。举例来说,就最高一档税额来看,其实际增加额为20元/平方米/年,假设1.5的容积率且开发周期为两年,那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开发成本增加额仅为26-27元/平方米,因此税额的调整对楼市影响有限。”富阳(中国)分析师对记者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外资企业也被纳入了征税范围。《通知》表示,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同时从严控制各类开发区、各类园区用地和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项目用地的减免税。
分析师认为,在上个世纪90年代招商引资成为了地方政府经济工作的头等大事,因此给予了外资企业全方位的优惠措施,但随着前期经济发展过程中部分优质国有资产的流失,政府目前对外资企业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比如企业所得税的调整实际上就是要取消外资企业享有的部分优惠措施,这一切都预示着政府经济发展思路的转变。
据悉,我国各地财税部门正在抓紧出台有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调整方案。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地方税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提出切实可行的税额幅度调整方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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