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俐
市属文物作为财富,非一单位、一城市所属,实乃国家和民族所共同拥有。建于明代的古观象台,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天文台之一,历来为世人所关注;皇史宬以皇家档案馆的身份,历来为史学界所看重,且其整个屋宇无梁无柱石雕而成又为古建筑之奇葩;孚王府、宁郡王府分别为康熙皇帝儿子怡亲王允祥和孙子弘皎的府第,保存至今实为难得;而明代万历年间所建的拈花寺又名千佛寺,有清雍正御制《拈花寺碑》,亦颇可观……所有这些文物古迹无一不是中华悠久文化、灿烂文明的生动写照,一年之后的2008奥运盛会之际若能得以修饰、完整露面,足令中外游客留连忘返。
市文物局提请法院强制拈花寺消除隐患,是未雨而绸缪,防患于未然,以司法的威严,行管理的职能,珍重国家之珍宝,保护历史之风貌。其实,向具有较严重安全隐患的16处文物保护单位亮“黄牌”已经一年有余,时不我待,一旦隐患变成真患则悔之晚矣,文物的不可复制性会使得宝物一去无回,其责任谁能担当?其损失谁又可偿?文物保护也是城市管理的一个方面,而管理一事绝不是拈花,轻拿轻放不行,手软不行,尤其是涉及安全问题,行政的力度要大,执法的手段要硬。RJ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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