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广东两会:惠州团一场询问会对话激烈,几方派出的负责人均否认是“主管部门”,代表直言“不满意”职能部门办事作风
昨天上午,一场询问会火爆而富有戏剧性,应询单位“你推我,我推你”,代表白问了一个上午。
交锋:“电网”说法引起代表集体反弹
对四单位询问之后,黄秋生代表发言说:“看来今天是难以解决问题了”,“两年多没有解决,体现出的实际上是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问题、作风问题。经贸委、国资委不能推卸责任!”黄秋生认为,如果变电站收归供电局,债务问题最起码应该通过电价得到补偿。但对于这一提议,广东电网公司显然无法接受。该公司代表孙先生除了解释这一切都是依法行为之外,还提到了该公司对于惠州当地作出的巨大贡献。而且,变电站产权移交属于历史问题,“全省各地都有”。该言论激起了代表们更大的反弹。侯迎春说:“同网同价是省里的政策惠及了百姓,与你们收走变电站不能混为一谈。并且那边的镇丝毫没有因为无偿转让了变电站而得到优惠。现在,国资委不管、财政厅也不负责,广东电网又说按政策就该来拿,还说是全省性的问题。既然如此,这就证明问题更大,不能说有文件就是公平的,就有了保护伞。社会上都知道供电局拿高薪,人家那么穷的地方还要集资。你们去看看,泰美镇的政府大楼有多破烂!”
询问后代表难掩失望不满
会上争议的另一个焦点是1998年10月4日之前形成的债务究竟谁来负担的问题。国资委在对代表的答复中说,根据省政府转发的有关文件,此日期之前形成的债务由该县供电公司偿还。但是,在会场上,广东电网公司孙先生的理解恰恰相反。无奈之下,代表们只好让其和财政厅负责人现场PK:“两家都在,到底该怎么理解?”一番争论后,财政厅有关负责人说:文件制定是没错的,关键是怎么落实。整场询问下来,代表们丝毫不掩饰失望和不满。侯迎春代表说:“这不仅仅是博罗四个变电站的问题了,而是全省都面临的问题。但是国资委不负责,经贸委不负责,广东电网也不负责?究竟谁来负责?再推就把我们推到太平洋中间了。我这次回去最怕见的就是那些镇的老百姓,电站建了10多年,他们还在勒紧裤腰带还债!”郑永和代表也说:“泰美镇为何这么强烈地要求解决?就是因为太苦太穷了。再拖下去,就引起群众太大意见了。因此,慎重处理也要处理!”昨天上午10时,惠州团询问会正式开始。代表们先介绍了事件的大致情况。在1992-1998年间,为解决电力缺口,博罗四镇贷款集资建了四座变电站。但随后被县供电局收走没有任何补偿。“集资款至今未还,群众意见很大!”并且每个镇都背负了几千万元的债务。
代表质疑:连续提交议案问题没有进展
该团连续两年提交建议议案,相关部门也给了答复,但问题却没有丝毫进展。侯迎春代表说:“我们希望省里有关部门能明晰这些变电站的产权,如果归供电局所有,就应该把建设费用还给镇政府;如果归镇政府,那变电站就应该由当地来处理。”为此,该团代表在2004年接到群众反映后,多次前往调研,并于接下来的省人代会期间,连续两年提交建议议案。以省国资委为首的相关部门也都予以答复。但是,这些答复“没有切实方案,太空,而且两年来没有任何人来和这些镇政府沟通过”。因此,代表们发起这场询问:“事情过去两年了,究竟进展如何?问题出在哪里?”第12 页try showAd(3,0,1); catch(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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