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第九联邦巡回上诉法院6日作出决定,同意增加“沃尔玛性别歧视案”原告人数,自1998年来曾供职于沃尔玛百货公司的超过150万名女性员工都可能成为原告,并有权共享赔偿金。这起案件将成为美国历史上最大的有关性别歧视的集体诉讼案。
2004年中期,沃尔玛7名女性员工向加利福尼亚州旧金山地区法院递交诉状,控告沃尔玛对她们存在性别歧视。法新社报道说,最早发起诉讼的原告之一贝蒂·杜克今年56岁,已经在沃尔玛工作了近13年。她说自己和其他几名女性同事在沃尔玛超市工作时受到歧视,没有得到公平的晋升机会。杜克说,她当了三年收银员才晋升为客户服务代表,而一些男性雇员在加入沃尔玛后试用期还没过,就已经得到同样职位。
法庭文件显示,沃尔玛在美国有超过120万名雇员,其中约三分之二是女性,但管理层中却只有三分之一是女性。原告称,沃尔玛一直消极对待女雇员升职,女雇员的工资也比同等职位男雇员低。随着案件推进,越来越多有同感的沃尔玛女性员工要求加入集体诉讼,要求沃尔玛公司作出赔偿。她们有些已经离职,有些仍在沃尔玛工作。
沃尔玛公司认为,法院不应该批准如此大规模的集体诉讼,因为沃尔玛公司政策本身不存在性别歧视。沃尔玛公司说,第九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决定对公司名誉造成伤害,公司将提出上诉,要求第九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组成有15名成员的陪审团对案件进行复审,并考虑向加州高等法院上诉,如必要,甚至准备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法官安德鲁·克莱因费尔德反对将本案定为集体诉讼案。他认为,这起案件发展成为如此大的集体诉讼案并不见得是对原告有利的事。案件规模扩大后,最大的受益者无疑是律师,而那些真正受到性别歧视的雇员将因为众多原告平分赔偿金而所得较少。闫超(新华社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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