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2月8日电 记者汪志球报道:2月8日,记者走访贵州省一些餐饮酒店,发现基本执行了该省关于禁收“开瓶费”的新条例规定。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良寿告诉记者,立法禁收“开瓶费”一星期以来,消协还未接到顾客的相关投诉。
在贵阳市箭道街食语花园餐馆,记者特意带了两瓶酒去就餐,点餐时服务人员询问是否需要酒水,得知我们自带酒水后,没有提出反对,也没有提出收取“开瓶费”,整个就餐过程中,服务态度良好,饭菜的价格和平时相当。事后,餐馆相关负责人说,现在餐馆把主要精力放在菜肴上,寻找和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力争通过菜的品质来吸引客人,创造利润,客人自带酒水影响不大,且餐馆的酒水和外面的价格差不多。现在来消费的大部分客人还是用餐馆的酒水。
贵阳市富水北路一个酒吧业主表示担忧,“酒吧的利润绝大部分在酒水。如果人人来酒吧消费都带酒水,就失去办酒吧的必要性了……”据了解,贵阳禁收“开瓶费”以来,酒吧还没发现自带酒水的现象,但酒吧的酒水都偏高于市场价,“恐怕顾客自带酒水在所难免,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记者将继续关注有关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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