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记者 张峥)昨日,由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联合下发的《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实施细则》正式出台。《细则》对学校开展传染病防制,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多发病预防等学校卫生工作进行了详细规定。
从业人员 要进行肠道带菌检查
每年体检一次——《细则》规定学校食品从业人员除了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外,秋季开学前十天还要专门进行一次肠道带菌的专项检查,并每日进行晨检。泡菜坛要有专人管理——建立每餐试尝及登记制度,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泡菜坛要有专人管理,放在上锁的房间里或单独上锁,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食品 样品保存时间延长至48小时
《细则》强调,冷荤凉菜以及皮蛋、四季豆、发芽土豆、豆奶、鲜黄花菜、野生菌等易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学校不得制售。为了便于卫生查验,每餐各种食品样品的保存时间由原来的24小时延长到了48小时以上。另外,对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规定其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不超过2个小时,若超过2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食堂剩余半成品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出售。
餐具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对清洗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要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充足的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制度 跟踪监测全市学生体质
据了解,为了对全市学生体质进行跟踪监测,从今年起,我市将在每个区(市)县各选一所中小学校为全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点校。通过体质健康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健康状况和学生常见病动态,为学校卫生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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