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我家狗狗一向很乖,怎么会去咬人?”去年6月,滨江区卢女士出门没牵狗绳,结果导致一名6岁幼女被她养的贵宾犬咬伤。昨天,行政执法部门对此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吊销卢女士的《养犬许可证》,并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
而受伤的小女孩甜甜,一直到现在,哪怕看到人家抱在怀里的狗狗,都会吓得躲到妈妈身后去。去年6月的一天,在滨江区温馨人家小区一楼电梯口,6岁的甜甜遇到了卢女士和她的贵宾犬。甜甜看到狗狗,有些害怕,拔腿就跑,结果被紧追上来的狗狠狠咬了一口,小腿出血。事后,卢女士支付了甜甜700多元的医药费,并很快将狗送到乡下。
几天前,经甜甜家属举报,滨江区行政执法局着手调查。目前,滨江区行政执法局已将被吊销的犬证送交杭州市办理注销手续,当事人也已到银行缴纳罚款。
据《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犬只伤人或致人患病的,养犬人应当将被伤者送至卫生防疫部门诊治,依法负担全部医疗费用和赔偿损失,并由犬类主管部门捕杀或者没收其犬只,吊销《养犬许可证》。
这是杭州市行政执法局建局以来,首起对养犬伤人案作出吊销犬证的行政处罚案。(10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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