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张欣实习生宋芳)“莫名其妙寄来判决书和执行书,要查封我的房产,判决我偿还50多万元的债务!”近日,家住汉口的彭巧云遇到这样的怪事。
彭巧云出生于1975年,去年在汉口三阳路购买了一处房产,出租给姚姓女士。
彭巧云顿感莫名其妙。她根本就不认识这两位原告,更别提和他们有过什么经济纠纷。可判决书上白纸黑字确是自己的名字,且被查封的房产又确是自己的这处房子。
“会不会是法院送错了判决书?”昨日,带着疑问,记者陪同彭女士来到了江夏区人民法院。发送这两份法律文书的执行局执行员曾波表示,经过调查确认,执行书和裁定书的确是送错了人。涉案的被告也叫彭巧云,57岁,她因拒不上庭,也不履行供贷纠纷的判决,法院于1月下达夏法执字第81号的执行通知书。2月,他着手执行彭巧云另一欠款案的裁定时,涉案的彭巧云已消失多日,而她原有的房产也已转卖他人,法院一时无法找到其详细住址,于是采纳了原告之一张某某所提供的地址,判决书最后就这样阴差阳错地送到了三阳路彭巧云手上。
记者随后联系上张某某,他回忆说,因寻找欠款人彭巧云心切,遂委托律师在网上查找到“彭巧云”的资料和房产地址,直到昨日才得知找错了对象。
曾波向记者表示,他承诺向无辜的彭巧云表示歉意,并于昨日已将查封更正的裁定书送到房产部门,解除了彭女士房产的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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