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晚报报道22岁的满某从去年2月开始就在南京一家广告公司上班,讲好每月工资1400元。到去年12月,公司共拖欠满某工资1.28万元,满某多次向公司老板陈某讨要,陈某于2006年12月12日写了张欠条,签字并加盖了公司的印章。
法援中心当即指派联和律师事务所刘福军律师办理此案。刘律师接案后,找到了在南京汉口路经营小吃的陈父,从法律和人情上讲述了满某的遭遇。在刘律师的建议下,陈父主动到尚欠陈某公司工程款的单位要款,1月30日陈父给付了满某1万元的工资,另有陈父本人书写的尚欠2000元的欠条。 黄涛 徐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