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处罚权集一身
早报讯(记者林福龙实习生林丽娜)经过一年多的筹备,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于昨日上午举行成立揭牌仪式。从此,泉州结束以往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相对分散的历史,集十大处罚权于一身。
据了解,2005年10月,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市城监支队和市城管办的基础上组建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对外加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牌子,行使泉州市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并负责和指导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经省政府同意,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和泉州开发区(含洛秀园区)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市政府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执法机关,依法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绿化、市政、环保、工商行政、公安交通、卫生行政、文化行政及《福建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等10个方面的部分或全部行政处罚权,涉及40多部法律、法规和规章、113项行政处罚条文,执法范围广、任务重、责任大。
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之后,市、区两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使下列相对集中的行政处罚权:
1.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市区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市区自来水水源保护区污染和小餐饮、流动摊点的油烟以及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未经批准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市区流动无照个体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8.行使卫生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城市流动饮食摊点食品卫生的行政处罚权;9.行使文化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擅自在城市道路和公共广场举办商业性促销演出的行政处罚权;10.行使《福建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第10条规定的关于城建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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