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辽宁省营口东华集团非法集资近30亿元,造成数万人被骗。日前这起辽宁省近些年来涉案额最大的非法集资案在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首犯汪振东犯集资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死刑,依法没收汪振东个人的全部财产。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2年4月起,营口东华集团董事长汪振东以“东华生态”、“东华酒业”等企业的名义,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租养、代养蚂蚁的方式,非法集资。前后有数万投资者与营口东华集团签订10多万份合同。
法院认为,汪振东虚构养蚂蚁有高额利润、隐瞒东华集团“无赢利”真相,肆意用养殖户的资金搞无效益“投资”,编造“有实力”假象,不停欺骗前来考察的养殖户。其将养殖户资金7.98亿元用于个人挥霍、偿还个人贷款、借给个人或单位使用。
本案的其余15名被告人多数是“东华集团”在各地分公司的负责人,被法院认定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吸收公众存款最少的1100万元,多的高达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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