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婧通讯员穗房宣)近期“广州市房地产权证的办理将向有利于小业主方向发展”的有关信息引起不少市民询问,“是不是房屋没有‘大确权’就可领到房产证了”。对此,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天明确,房屋不能办理“大确权”,小业主的房地产权证也是不能拿到的。
根据《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等法律政策规定,小业主要取得房地产权证:一是必须由建设单位办理房屋的初始登记(俗称“大确权”),方能分户到小业主名下;二是办理房地产权证,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竣工经规划验收合格,并缴齐相关税费后,方可申请办理权属登记。
市国土房管局表示,在实际中,办不到房产证的房屋均是在“大确权”的各环节存在问题。解决这类问题,往往需要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联动。以教师住宅小区历史遗留问题为例,从2002年开始,在市政府各职能部门的共同推动下,到目前止,全市已有5个教师住宅小区完成了确权,其余的教师住宅小区确权问题政府部门正积极推进。
记者了解到,在广州市解决教师住宅小区历史遗留问题中不乏这样的案例。刘女士是某学校的老师,1999年经房改分得芳园居教师小区的一套住宅,但到2007年1月仍未拿到房地产权证。经查,在刘女士所居住的那栋楼,业主陆续入住后都纷纷自行安装了防盗网,不能通过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划验收,最终导致房屋无法办理“大确权”和房地产权证。2007年2月,经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调,住户拆除了防盗网,房屋取得《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具备了“大确权”的条件,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大确权”并给购房教师核发了房地产证。
据悉,从房地产开发建设到办理房地产权属确认,需经过规划许可、用地批准、开发建设、建设工程规划及竣工验收等若干环节,如是商品房还须办理预售手续,最后才是房地产权属登记。因此新建的房屋办理产权登记时必须向产权登记部门提交用地证明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规划验收资料、缴纳房地产税凭证等相关资料。由此可见,房地产权登记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链条的最后一个环节,之前的用地、报建、验收、税费等任何一个环节手续不齐全,或审件资料不齐备,都可能导致无法办理房地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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