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长宁雨花大酒店一年之内被6次举报存在违反《劳动法》的行为。昨日,这家欠薪欠保已成“老赖”的餐饮企业,面对监察竟然“捣浆糊”,阻挠执法,长宁劳动监察大队当场下发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按处罚最上限,罚以2万元的罚款。
昨天上午,记者随长宁区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赶到位于长宁路999号的雨花大酒店。按事先沟通,雨花大酒店本该准备好相关的资料等待劳动部门的审查。可事情发展颇具戏剧性,从上午9点直至记者发稿时,该酒店的相关人员非但没有提供任何相关凭证,还大玩“猫捉老鼠”的游戏。
据执法人员介绍,该大酒店自2005年5月正式成立,仅2006年这一年当中就先后被劳动保障部门查处过6次。即便在处罚期间,仍有劳动者举报该单位涉嫌违法。
按《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对于用人单位阻止劳动保障行政单位监察的行为,可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处罚。介于雨花大酒店的行为,昨日,长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其开具了两份通知书,一份《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于2月15日上午提供相关资料以供审查;一份则是《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仅就其阻挠监察的行为处以2万元罚款。
据长宁区劳动监察大队透露,对该酒店的违法行为将一查到底,并将从严处罚。本报记者也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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