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监局通报2006年四季度重点产品抽查结果
“深圳制造”成高品质代名词
深圳商报记者苏海强
本报讯2006年第四季度,市质监局对全市部分车用燃油、建筑管材、油漆涂料、服装、床上用品、灯具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监督抽查。
该局对车用燃油的抽查涉及我市87家油站销售的150批次油品,有141批次车用燃油样品检验合格,抽样合格率为94%。其中,抽查了车用0号柴油样品65批次样品,检验合格61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3.85%。不合格项目主要是闪点、熘程、硫含量及十六烷值等;抽查汽油样品85批次,检验合格80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4.12%。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诱导期、氧含量、未洗胶质项。
对建筑管材的抽查涉及8家企业生产的18批次样品,其中管材类16批次,管件类2批次,主要包括UPVC排水管材及管件、UPVC给水管材、冷热水用聚丙烯(PPR)给水管材、建筑用绝缘电工套管及配件等,检验合格18批次,抽样合格率为100%。
对油漆涂料的抽查涉及我市31家油漆涂料企业生产的50批次样品,其中,溶剂型木器涂料33批次,水性内墙涂料17批次,检验合格46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2.0%。本次抽查中发现的4个不合格样品均是溶剂型木器涂料样品,不合格项目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和含有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的固化剂添加过量。
对深圳产服装和床上用品的抽查发现,两类产品仅个别涉及健康安全的指标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产品的标签标识。对服装的抽查涉及114家服装企业生产的157批次样品,35批次样品的标识项不合格,占样品总数的22.3%,主要表现在洗涤方法、号型、执行标准等内容标注不正确。
对灯具的抽查涉及样品19批次,其中固定式灯具9批次、可移式灯具4批次、嵌入式灯具6批次。全部项目合格样品17批次,合格率89.48%。
针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市质监局已组织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督促企业尽快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