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排队领取法院垫付的拖欠工资
本报记者 周陈 摄
本报铜川讯(记者 周沐辉 陈有谋)“这样的法院才是真正替群众考虑的法院!”昨日上午,拿到法院借款垫付的工资,耀县秦源建材包装有限公司的刘某激动地说。由于程序上的问题,秦源公司已被判决应付的该公司70名职工11万多元工资无法立即执行到位,铜川市耀州区法院考虑到临近年关,被拖欠工资的职工生活困难,在该公司剩余资产超过拖欠工资总额、执行有一定把握的前提下,请区政府向法院预付3万元,用于支付职工部分拖欠工资。
据了解,焦亚玲等70名原秦源建材包装有限公司职工与该公司劳动争议(拖欠工资)一案,铜川市耀州区法院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目前已进入执行程序。按照判决,秦源公司应付给70名职工工资112315元。由于秦源公司2005年10月被工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其债务应由股东陈娜君、张辉清偿。现陈已死亡,其子张某继承部分遗产,但其拒不接受清偿债务且无法联系,股东张辉无力履行。法院遂查封了陈娜君的遗产(门面房一间),准备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筹款清偿工人工资。
昨日来领工资的职工刘某告诉记者,被欠薪的大多数是农民工,公司拖欠他的工资有2760元,这次发放的工资虽然有点少,但区政府、法院为职工办实事的做法还是好的。
铜川市耀州区法院院长党华宁表示,此次借款垫付工资,一方面是考虑法院执行有一定把握,只是由于程序问题,目前暂无法执行到位;另一方面,春节将至,70名职工生活较为困难,所以请区政府预付3万元,先行兑付部分工资,待案件执行后,即向区政府返还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