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从河北省永年县政府了解到,该县近期两个拟出台的红头文件,在经永年县法制办审查时相继被依法否决。2006年,这个县共有10多件没有法律依据或与相关法律、法规抵触的文件被法制办依法撤销或修改。
据介绍,为防止一些部门根据部门利益出台与法律相抵触的文件,永年县政府明确规定,政府红头文件必须先过法律关。政府和相关部门凡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送县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送审时须附带文件内各条目所依据的相关法律条款;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规范性文件,部门不得印发;擅自印发或者不按审查意见进行修改的,县法制办可提请政府予以撤销;对于因社会发展而失去原有作用,或者与新出台的上位法相悖的红头文件,县法制办同样有权审查,并予以修改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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